4月9日,李柏森带同两名女儿到李琴家中,要求李琴打电话给金淑英,对她说有事坐低慢慢商量。
金淑英在电话中说,李柏森买刀放在床头下,她宁死也不会回家。
李琴问李柏森是否在家中藏刀,李柏森声称只是道具刀。
金淑英问及两名女情况,李柏森说会暂时交给朋友照顾,金淑英今天若不回家,以后就见不到女儿。
山寨探案实录:狂汉杀妻女自残 一刀四命(中) 配音:华语 字幕:繁简
4月9日,李柏森带同两名女儿到李琴家中,要求李琴打电话给金淑英,对她说有事坐低慢慢商量。
金淑英在电话中说,李柏森买刀放在床头下,她宁死也不会回家。
李琴问李柏森是否在家中藏刀,李柏森声称只是道具刀。
金淑英问及两名女情况,李柏森说会暂时交给朋友照顾,金淑英今天若不回家,以后就见不到女儿。
晚上近八时,九九九报案中心通讯员邓素芬,接获金淑英报案,邓素芬说:「九九九中心,有乜帮到你?」
另一边传来金淑英急促声音,以不清晰带乡音广东话说:「我老公锁埋度门想打我呀!」
邓素芬未及查询,传来金淑英凄厉惨叫,邓素芬急忙对金淑英说:「喂,讲地址呀!」
此时,通话中断。
邓素芬向上司说:「佢畀老公打到飞起呀,你根据来电显示查地址啦。」
邓素芬重拨电话希望与金淑英再通话,接通后传来金淑英高声惨叫,夹杂小孩哭叫声,之后通话再度断线。
邓素芬在连接天水围总区警察控制室,电脑系统键入「有人叫救命」,电脑随即将案列为「紧急案件」。
控制室派遣冲锋车及救护车往天恒邨,在该附近巡逻的警员接报赶赴现场。
警员黄伟强及李文乐最先到达现场,发现单位铁闸及大门均倘开,金淑英在单位内情绪激动,她的右脚底被割伤流血,不停哭泣。两名女儿躲在房内不敢出外,李柏森已清理地上玻璃碎片。
黄伟强将两名幼女暂托邻居照顾,陪同金淑英与李柏森,乘救护车到屯门医院,事件已经处理,黄伟强通知冲锋车不用到场。
金淑英向主诊医生表示被丈夫打头及面,被丈夫大力推她撞向木门,致左肩受伤,互相推撞间误踏被推跌破碎的玻璃杯受伤。
金淑英说因离家出走与丈夫争执,说这已是丈夫第三次打她。
李柏森说阻止金淑英离家时,不慎撞倒玻璃杯令她受伤。
金淑英与李柏森均表明不会追究并愿和解,黄伟强与同袍将案列家庭纠纷处理,向他们发出「家庭事件通知书」警告了事。
金淑英坚拒回家,黄伟强进一步查询后,知道金淑英与丈夫感情有问题打算离婚,查问金淑英后,得知她的个案有社工跟进。
黄伟强致电该名社工,多次均未能联络上,即时将金淑英转介由医院社工跟进。
金淑英转送到维安中心后,致电在深圳的二妹金淑容。
4月10日,金淑英获社安排入住维安中心,两名女儿仍由李柏森照顾。
4月11日,早上十一时三十分,李柏森打电话给金淑英,对她说:「若你不回家,以后就见不到女儿了。」
金淑英打电话给维安中心负责人陈洁明,要求返家接回女儿,说丈夫声言若不立即回家,会将女儿带到内地,令她与女儿不能再见面。
陈洁明考虑到金淑英人身安全,力劝她不要回家,金淑英仍然坚持。
陈洁明叮嘱金淑英报警,要求警方陪同返家,并且要与中心保持联络。
中午十二时,金淑英到天水围警署报案,由报案室警长曾令港接见。
金淑英递上一个档案号码,曾令港翻查纪录,发现是李柏森较早前报案,说金淑英失踪。
金淑英对曾令港说,她的丈夫及两名女儿失去下落,希望警方协助寻找。
曾令港建议她用手机与丈夫联络,金淑英打电话联络到李柏森,知道他与两名女儿在一起,约定在家中会合。
金淑英说,较早前与丈夫争执,怕被丈夫殴打,要求派警员陪伴返寓所接女儿,曾令港建议她联络社工,但无法找到社工协助。
曾令港判断金淑英的丈夫及女儿没有即时危险,金淑英离开警署返家前,曾令港向她表示,遇到问题可即时向警方求助。
曾令港当天吃了感冒药,忘记将金淑英的求助「落簿」,之后放假离开香港,与警队失联,惨剧发生后,「落簿」事件引起轩然风波。
早上十一时至下午一时,李柏森先后向内地堂妹李艳梅商借一千元,向同村兄弟李瑞林借一千元。
约地盘判头庄锦辉见面,取回三日前在粉岭工业村做水泥工作五百五十元薪金。
下午十二时二十五分,金淑英与舍友马凤娟通电话,对她说,李柏森带两名女儿问朋友借钱,相约找到女儿后,下午二时三十分在中环见面,参加反释法游行。
下午十二时四十七分,恒运楼拍到金淑英进入大厦,两分钟后离开。
下午十二时五十分,陈洁明与金淑英再通电话,金淑英表示在家中不见丈夫及女儿,陈洁明劝金淑英即时离开。
金淑英坚持等候两名女儿回家,说懂得保护自己,叫陈洁明不用担心,陈洁明再次提醒金淑英与中心保持联络。
下午一时,陈洁明告诉舍友马凤娟,金淑英已回家,打算稍后接两名女儿返回中心。
下午二时,恒运楼闭路电视,拍到李柏森与金淑英及两女儿,先后抵达大厦大堂,一同乘搭升降机回家。
下午二时三十分,金淑英原约舍友马凤娟在中环见面,参加反释法游行,但没有出现。
下午三时,金淑英打电话给舍友马凤娟,说单位大门被锁上铁链,屋内无人,无法进入。
金淑英对马凤娟说曾报警求助,警员回应:「咁短时间内我点帮你揾呀?你屋企度门又锁住入唔到去,点知佢哋会唔会喺入面?」
金淑英其后表示找到女儿后,会立即返回中心,随即挂线。
下午四时,一名清洁工人,听闻金淑英所住单位传出男女争吵声。
4月11日晚上七时零一分,九九九控制中心接到电话:「我要报案,我家中死了人。」
天水围消防局接到九九九报案中心通知:「天恒邨,恒运楼,二零八室,有人受伤,被困室内,要求消防到场。」
「我快死了......我老婆回来杀我们......她杀了两女......我快死啦!我现在动弹不得......行......也行不得......流了很多血......我姓李......快来呀!」
「你的电话号码?」
「6657......94」
控制中心「证线」(追查电话来源),知道电话号码登记人是李柏森。
报案人资料得到确定,控制员向上级请示后,将案件升级为「紧急事件」,调动冲锋车到场,通知附近巡警尽快赶到现场协助。
晚上七时十二分,天水围消防局消防队目蔡愉平与三名消防员,抵达恒运楼二零八室门外,警员还未到场。
控制中心说单位内有人持刀,蔡愉平与同袍没进入屋内施救,以防遭到袭击。
等候警员到场期间,蔡愉平发现单位铁闸打开,大门虚掩没有锁上,蔡愉平用手将门轻轻推开,大门推开少许就被卡住,原因是防盗链被扣上。
门缝只有几吋阔,但已足够让蔡愉平看清室内情况,他看见一名年约三十岁女子摊在地上,几乎全身赤裸,满身鲜血。
警方派出多辆冲锋车封锁大厦调查,有警员沿水渠爬上案发单位,从窗外了解单位情况。
警员与蔡愉平商量后,决定由消防破门,警员负责掩护及进入屋内抢救生还者。
蔡愉平吩咐同袍用铁剪剪断防盗链,警方「铁甲威龙」随即破门,警员一拥而入。
大门一推开,浓浓血腥味迎面而来,蔡愉平任职消防员超过二十年,见过不少悲惨场面,仍被眼前可怖景象吓呆。
两名小朋友浸在血泊之中,一个在厅,一个在窗边。
两具童尸之间,是一具几乎全身赤裸女子尸体,上半身全裸,下身仅一条内裤,双脚穿了一双比雪还白的袜,与血泊成强烈对比。
三人都没有生命迹象,蔡愉平估计死去超过一小时。
有呻吟声由睡房入口传出来,警员发现一名男子软软倒在地上,地上遗下一柄染有血迹的二十公分长利刀,腰部被血染红,手微微颤抖,像向警员招手。
「还有一个未死!」一名警员走近,蹲在那人身旁。
那人听到警员的说话,吃力把头扭向警员,双眼无神地望过来,张开口想说话,但已经不能发出声音。
「现场Clear(安全),有伤者要送院,请救护员进来。」在现场指挥的一名警官说。
救护员为那名男子检查时,发现他的手在动,仍有脉搏,腹部被利器由右至左打横㓥开,长达二十公分,肠脏从伤口流出来。
救护员将肠脏推回腹内,为伤者初步包扎,将他送到屯门医院抢救。
抵达医院时,那人已神志不清,陷入半昏迷,医生为他急救,转入深切治疗部,伤者稍后证实是户主李柏森。
警方在医院将李柏森的染血衣服,身上银包及手机全部检走,财物中包括三千多元现款,分别有面额千元及五百元大钞。
这宗三死一重伤惨案,震动元朗天水围社区。
三名死者确定为单位女户主金淑英(31岁)、两名女儿,李燕利(6岁)、李子云(5岁)、重伤的是男户主李柏森(45岁)。
李柏森在医院内声称,金淑英打算搬离家,他反对,及后入厕所,出来时看见金淑英杀死两名女儿,之后袭击他,他的腹部有三处被刀插伤,多个内脏受伤。
卫生署法医科医生刘明辉到场验尸,三名女死者的衣服都有被割破痕,一把刀浸在血泊中。
三名死者刀刀穿心,刀锋直接插入,手法凶残。
大女李燕利躺在金淑英左边,面向金淑英双腿,左肩、左胸、左腹、躯体被插伤。
面部被砍至变形的金淑英侧身躺向左边,前臂放在大女腹部,她的颈、胸、背、右臂,共有十处深五至十六公分的刀伤。
右臂一处插伤至骨折,伤势显示被他人杀害,金淑英双脚穿白袜,但未沾上任何血迹。
细女李子云躺在电饭煲旁,上身浸在血泊中,胸和背有多处被插伤,三母女都被人杀死,死亡时间为当日下午一时至五时。
政府化验所科学鉴证主任张家广,率领现场勘查组组员到场,在单位内一个房间,找到一个装满女性及儿童衣服的大皮箱。
组员将大批证物带回政府化验所检定及鉴证,证物包括一柄二十公分长切肉刀,相信是凶器。
经进一步化验,刀锋上有四名死伤者皮肤组织,三名死者衣物纤维。
三具尸体送到殓房,由法医刘明辉剖验,金淑英身上有十处刀伤,主要集中右边上半身,伤口深达五至十六公分。
三处致命伤在心脏、颈项、胸口,左上臂背、右上臂背,左手四只手指有抵抗伤,右臂一处伤至骨折,伤势应由外力造成。
金淑英的下肢、左肩、腹部有啡色瘀痕,相信是在数日内由外力殴打造成。
李燕利胸和背合共有十五处刀伤,怀疑是逃走时遭人乱斩,伤口包括:头、左胸、右腹、颈部。
李子云有四处刀伤,包括:左肩、左胸、左肚、左身,其中一刀由胸口穿过背部。
伤口集中在左边,而且都在身体正面,相信是在毫无反抗情况下被杀。
根据体温推测,死亡时间在案发当日下午三时,前后误差两小时。
刘明辉曾到医院检验李柏森伤势,伤口造成严重内出血,受伤两小时内必因失血过多而死。
警方抵达时李柏森仍清醒,估计他是在妻女死后才受伤,推测伤口在送院前一小时内造成。(即下午六时后)
刘明辉说:「李柏森所穿衣服,没有被利器割过痕迹,怀疑他拉起衣服才㓥肚,这是自杀者的下意识举动。」
「除腹部三处刀伤外,没有由防卫造成的伤痕,三个刀伤位置,插入方向都类似,刀伤来自同一方向,是容易让自己『落刀』的地方,相当肯定伤口由李柏森自己造成。」
屯门医院深切治疗部主管认同法医的观点,他说,按其多年行医经验,李柏森的刀伤应在报警前几分钟造成,因为剖开腹部的三刀都伤及内脏,他应在伤后半小时失去知觉。
鉴证科人员检验现场及各死者身上血迹后,推算三名死者遇袭次序是:母亲、细女、大女。
细女李子云尸体曾被移动,相信是金淑英死前将细女拉近自己造成。
李柏森对警员说是金淑英杀死两名女儿,同时用刀袭击他。
元朗分区助理指挥官梁伟斌认为,按现场情况,李柏森的证供并不可信。
4月13日早上,元朗重案组探员重返凶案现场调查,除向邻居查问外,还取走大厦闭路电视录影带。
大厦保安公司派出保安员,看守凶案单位外的走廊通道,不准陌生人走近。
社会福利署长邓国威承认事件是「惨痛经验」,被问及社署有否低估事件。
他回应这次是专业社工作出的专业评估,当中不存在资源问题,他表示未来的个案评估都会「参考」今次事件。
正在休假的警务处处长李明逵,与两位副处长讨论这案
案件交由新界北总区重案组接手调查,探员曾接见五十名证人,初步相信,惨剧由家庭暴力引发。
警方发表声明,否认金淑英在案发当日有报案,仅承认之前曾接获两次报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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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作:山寨广播 配音:王sir
音乐:Mystery/Sorrow(元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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